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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护理师等商贸服务业标准审定会在互联互家召开

时间:2019-12-20 21:12:20 点击:790 次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简称:中商职鉴)于2019年12月20日在京组织召开了《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评价标准》的审定会。审定会由中商职鉴主办,北京中建联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并由总经理张海让主持本次会议。中商职鉴主任潘炜、标准处处长张兰、鉴定竞赛处处长张慈欣,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校护理教研室主任刘淑惠,中华女子学院特聘讲师李林郁,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护士长裴丽娟、北京开放大学城市管理学院导学教师王颖超、教师王文洁、教师孙建春,国家级幼儿教育高级教师郭娜等参加了标准审定会。


潘炜主任在讲话中感谢各位专家老师参与研究中商职鉴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工作,他说,2019年中商职鉴的首要工作就是做好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制定好标准,才能做到技能考评认证工作的规范化,就如今家政市场而言,不乏有鱼目混珠之势,在这阶段,我们更应该规范梳理家政相关专业的标准,完善家政队伍建设,着重加强行业技能考评认证,以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对从业者进行培训、技能考评,做好家政行业相关的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中商职鉴作为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评价专业机构,更要首当其冲,完善、推进各职业标准的制定。



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主要起草人对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标准编制情况的汇报,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定。会上,专家提出,我国全年全国约有1750万新生婴儿,月嫂需求数量巨大,甚至可以称为岗位空缺。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亦成为考评鉴定工作的关键,标准的制定以及相关技能考评认证更应以培养技能人才,维护市场前景为目标。专家们认为:

1.该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 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 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 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能力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2.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起草组查阅了大量资料、进行了广泛调研,征求了业内同仁的意见。标准规定了商贸服务业母婴护理师、育婴员、母乳喂养指导师的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多个方面内容,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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