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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

时间:2022-12-21 10:18:46 点击:840 次

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以下称六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六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试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紧紧围绕本地区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差异化探索,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服务业的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六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成效评估,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
五、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试点中的重大问题,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商务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2年12月3日

解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回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就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重要部署,至今已开展了7年的持续创新探索,形成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等省市“1+4”示范试点格局,向全国推广了7批35项经验案例,涉及产业开放、新型业态培育、贸易投资便利化、体制机制改革等领域,为全国的服务业开放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近日,试点范围再次扩大,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六个省会城市入围,体现了多点位、重基础、错位化的布局思路。
“截至目前,我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已经涵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主要省市,形成了‘1+10’发展格局。”郑伟进一步表示,其中,最早开始试点的北京已经于2020年升级成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
对于此次获批试点的具体任务,《批复》要求,试点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紧紧围绕本地区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对于试点进一步扩围的作用和影响,郑伟指出,一是有利于我国服务业全面扩大开放。服务业扩大开放是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点领域。新获批的试点城市将根据自身区位优势、发展优势和产业特色全面探索服务业扩大开放路径,为我国服务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扩大开放积累经验、试压试水。
二是有利于我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较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此次试点扩围,就是要进一步探索制度型开放路径,引进全球高端服务企业来华共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机遇,进而引领带动我国本土服务企业加速赶超,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有利于打造我国服务业开放新高地。可以预见,新入围试点城市在自主开放探索和国家政策支持的推动下,将探索出更多的创新案例和开放经验,成为我国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的新高地、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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